提升城乡颜值 迎接旅发大会 郴州开展城乡风貌提质行动******
华声在线1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陈淦璋)记者今天从郴州市承办第二届湖南旅发大会执委会作战指挥部获悉,该市围绕旅发大会,在1月3日全面启动城乡风貌提质“拆除整治”行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拆除整治。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月9日,全市11个县(市、区)、93个乡镇(街道)、426个村(社区)累计拆除各类违建房、危房、旧房、杂房、空心房、残垣断壁共计面积60.79万平方米,累计腾出土地面积50.95万平方米。
紧扣景区内外不协调、城乡风貌不协调等问题,郴州市从本月开始,市、县两级均成立城乡风貌提质工作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班。同时,在城乡风貌提质区域范围内启动“拆除整治”行动,实施城乡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序化等“六化”提质,重点做好城市主次干道、重要交通通道、旅游线路、观摩线路、旅游景点等沿线周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和秩序规范管控。
乡村风貌提质,郴州市开展县级领导联点示范创建,已确立55个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示范创建村(社区),同时,全市乡村风貌提质区域范围78个乡镇、288个村(社区)已实现“四大家”在职领导下沉联点全覆盖。郴州市妇联、团委、新闻媒体等部门组建330人的市级督查员,每周进行督查。对11个县(市、区)和所涉及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督查排名、通报、奖惩,每周对全市排名前10%左右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对先进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授予流动红旗。
目前,郴州市通过全方位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提质区域范围内的违建房、危房、旧房、杂房、空心房、残垣断壁等情况,按照“一户一案、一点一策”思路,确定拆除方案,明确整治时限。将拆除后的土地进行复垦、覆土、绿化,改造为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小游园,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片(区)以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美丽屋场”建设。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